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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转让竞价现场监督公证

来源:太行公证处时间:2021-11-02
案例简介
不良债权的转让在金融机构的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是金融机构用于处理呆账、坏账的一种方式。由于不良债权的金额一般比较大,在转让过程中公证机构介入竞价现场进行现场监督,可以体现过程的公开、透明。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XX银行石家庄分行)于2021年9月15日向石家庄市某公证处申请对“XX银行石家庄分行与XX公司等X户X笔债务人及相应担保人之间的主债权及担保权益的转让”事项的竞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竞价依据为该行提交的《XX银行石家庄分行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竞价规则》。
该银行的的竞价规则规定的,竞价方式为采取两次报价,每次报价采取秘密递价方式,即提交竞价文件均密封。上述竞价活动不同于招投标,因招标是一次报价;不同于拍卖,因为拍卖是委托拍卖机构,由拍卖师主持,拍卖是根据叫价,落锤确认成交,本活动属于银行自己组织的竞价。公证机构对上述竞价活动监督,保证竞价活动符合银行的竞价规则,该规则对于每一家报价人都是公平的。该公证处审查竞价规则后,认为竞价贵处具有公平性、正当性,该公证处受理了该公证。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冀石太证经字第XX号
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XX号,负责人:XX。
委托代理人: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XX银行石家庄分行)的委托代理人XX于2021年9月15日来到我处,称XX银行石家庄分行决定于2021年9月18日举办“XX银行石家庄分行与XX等3户10笔债务人及相应担保人之间的主债权及担保权益的转让”事项的竞价,现申请对上述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申请人向我处提供了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XX银行石家庄分行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竞价规则》等资料,当日我处依法受理了该公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XX于2021年9月18日在石家庄市XX号的二楼会议室,对上述事项的竞价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截止2021年9月18日上午的竞价开始前,XX银行石家庄分行共收到5位竞买人提交的竞价文件(5位竞买人的签到表复印件附公证书后)。
现场根据竞价规则的规定,在高于保留价(现场开启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保留价)的基础上,按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了两轮竞价,经XX银行石家庄分行评议小组最终确定了此次竞价的成交方为“XX资产管理公司”。
兹证明以上竞价过程是在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XX的监督下进行,本次竞价过程符合预定的竞价规则,竞价结果真实有效。
附:签到表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公证员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