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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邮寄送达债权转让通知案

来源:未知时间:2021-03-26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机构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公证员姓名:秘姿英
公证日期:2019年1月 3 日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保全证据 邮寄送达  债权转让通知 谁主张谁举证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例标题
【案例简介】
石家庄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简称混凝土公司)与某某县徐某某建材经销处、某某县李某某建材经销处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混凝土公司将其对债务人北京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到期债权分别转让给了某某县徐某某建材经销处、某某县李某龙建材经销处。债权转让后,混凝土公司需要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为了保存、固定证据,向石家庄市某公证处申请对其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的行为及所寄送上述两份文件的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混凝土公司向公证处提供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明混凝土公司与债务人之间的交易合同等材料,公证处受理了该公证,公证员电话邀请EMS揽收员上门收件,在公证处的办公场所,在公证员秘某某某和公证人员彭某某在场监督下,混凝土公司代理人张某某通过EMS揽收员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寄送出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两份文件,公证员秘某对所寄送的文件进行了拍照,公证人员彭某某对交寄文件的过程进行了录像。该公证处在上述邮寄送达完成后,很快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处对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等文件的行为及文件的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是否需要对送达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内容进行实质审查的问题,在该公证处内部进行了研讨,经研讨公证处认为,《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债权人申请办理此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下一步可能发生的诉讼固定证据,为完成举证责任作准备。公证处办理该保全证据公证,也仅是对债权人邮寄《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的过程及该两份文件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处并不证明不证明被送达文书内容的真实性。为了防止该保全证据公证书被外界误认为,所送达的文件的内容由公证处进行了实质审查,公证处对保全证据公证的概念及公证处不证明被送达文书内容的真实性的问题向当事人进行告知,并在公证词正文第二段中予以明示,这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使外界对公证书的证明对象有一个十分明晰的认识。
【保全证据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冀石太证经字第  号  
申请人:石家庄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某某区某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石家庄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某某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本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申请人向本处提交的《公证申请书》中称:“申请人石家庄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某某县徐某某建材经销处、某某县李某龙建材经销处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申请人将对北京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到期债权分别转让给了某某县徐某某建材经销处、某某县李某龙建材经销处,《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为此申请人需要将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北京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存、固定证据,特申请公证处对申请人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北京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的内容及所寄送上述文件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于当日受理了该公证申请,本公证员与申请人进行了接谈,并告知其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办理本保全证据公证,仅证明当事人寄送文件的行为和所寄送文件的内容,不证明所寄送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十八时十八分,在本处的接待大厅,在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彭某某的监督下,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张某某通过EMS揽收员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北京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寄送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各两份,取得单据编号为1066xxxx131的《国内标准快递》【单据上填写收件人:王某,电话:010-xxxxxxxx;地址:北京市某某区某某大街北里xx号】一份,十八时二十二分上述保全行为结束。
上述过程中本公证员进行了现场拍照,公证人员彭某某进行了现场摄像。以上现场拍照、现场摄像所取得的电子数据由本处保存。
就上述过程本公证员制作了《工作记录》一份。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的复印件与上述过程中所寄送出的文件内容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编号为1066xxxx1的《国内标准快递》单据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编号为106646xxxx0131的《国内标准快递》单据的原件由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张某某取走。本公证员制作的《工作记录》由本处存档。
附件 :1、《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复印件各两份
编号为1066xxxx131《国内标准快递》单据复印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