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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专业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

来源:太行公证处时间:2024-11-08
       2024年9月27日,申请人王女士及其家人来到我处,称其父亲名下的宅基地因拆迁安置了几套房产,现在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委托公证。因一家人对于法律方面的相关规定和缴纳相关税费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迟迟无法决定几套房产如何进行分配,登记到谁的名下。在村委会进行初步登记的时候,胡乱将家人的名字都报上了,几套不动产均为家庭成员共有的状态。现在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了,希望通过公证咨询,详细了解法律和税收方面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家庭财产的分割。
       公证员向其详细了解了家庭成员情况,被拆迁安置的财产归属以及拆迁安置后的财产权益状况,结合王女士及其家人的意愿和诉求,详细为其提供了几套备选方案,并建议王女士及家人先不要现场做决定,先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一步咨询,结合其家庭的具体情况,在充分了解各方面的规定的前提下,一家人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再来办理公证。王女士及其家人对公证员的解答非常满意。
       9月底,王女士和公证员联系,称其一家人经过充分协商,已经就几套不动产的分配方案达成了一致,但是具体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工作人员称现在修改产权归属非常麻烦,不愿意为其进行修改。请求公证员帮忙为其进行沟通,公证员通过和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讲解了不动产权证书应该按照王女士与其家人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进行办理,因宅基地拆迁安置的不动产权归属应充分尊重家庭成员的意见,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按照王女士及其家人的意见对于拆迁安置的不动产权归属进行修改。
       随后王女士再次和公证员联系,称根据办理不动产权证部门分期分批为村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工作安排,国庆节后第一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人员名单中就有王女士一家人,如果节后再来办理公证就会耽误这一批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经过协商,公证员在国庆节期间加班为王女士办理了委托公证,并在国庆节后第一时间为其出具了公证书,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