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当事人杜瑞广、尚雪利: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西苑支行依据(2023)冀石太证经字第3301号《公证书》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杜瑞广、尚雪利为被申请执行人。因我处按照杜瑞广、尚雪利预留联系方式未能联系到其本人,为了保障杜瑞广、尚雪利对申请执行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请求提出异议的权利,特发本公告,杜瑞广、尚雪利有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到我处领取申请执行人所提交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相关材料,并针对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提出异议,如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异议,视为对异议权的放弃。
联系人:武子棋 电话:0311-85914739。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