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案例 | 爷爷奶奶去世,房子能直接由孙子继承吗?
在我们的传统认知当中,老一辈遗留的财产可以自然而然的传给下一代,只要家里人没有矛盾,甚至可以“隔代传”,那么如果爷爷奶奶去世了,财产能直接由孙子继承吗?
我们以一个真实案例进行分析。
小张来到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的相关事宜。小张称,他在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忙于工作,从小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与爷爷奶奶感情很深,爷爷于2020年去世,奶奶于2022年去世,爷爷名下有一套房产,爷爷奶奶去世后,小张的父亲、姑姑和叔叔都表示愿意由小张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因此小张前来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公证员咨询得知,小张的爷爷奶奶生前并没有留过遗嘱,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房屋并不能由小张继承,因为上述房产需要小张的父亲及其叔叔、姑姑办理法定继承手续,而小张并不是法定继承人。公证员还告诉小张,由于小张的爷爷奶奶未订立过遗嘱,小张爷爷遗留的财产需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通常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房产。
本案中,小张作为爷爷奶奶的孙子,既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即使小张的父亲及叔叔、姑姑全部放弃继承小张爷爷奶奶的遗产,同意房屋由小张“继承”,小张也无法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上述房产最好由小张的父亲继承,小张叔叔姑姑等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小张父亲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后,再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将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转移给小张。
公证员提醒
本案中小张如何才能顺利的取得爷爷奶奶的遗产呢?
小张的爷爷奶奶可以订立遗嘱,在遗嘱中明确自己去世后将房产遗留给孙子,通过遗嘱的形式排除法定继承人。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上述案例中小张的爷爷奶奶如生前订立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小张,则遗嘱生效后,小张可以通过遗嘱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将房屋遗留给孙子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